一、法院调解记录能查询吗
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在需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查询调解记录。法院调解记录,作为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有记录可供查询的。调解记录作为卷宗的一部分,是需要归档保存的。
1.当事人可以前往法院档案室,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查询调解记录。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案件信息,以便法院核实身份和案件情况。
2.法院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查询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
二、法院调解记录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一旦调解协议生效,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调解协议的内容也可以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哪些案件调解后不制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以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并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收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如果收养关系双方能够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并愿意继续维持收养关系,法院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对于一些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如简单的债务纠纷等,如果双方能够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并即时履行义务,法院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除了上述三种情况外,如果法院认为某些案件不需要制作调解书,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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