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委托的代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委托的代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三、代理人代理他人签订合同时的义务有哪些
代理人代理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勤勉工作,尽自己的最大可能性,力争使合同条款有利于自己所代理的当事人。
2.代理人要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3.代理人在代理他人订立合同时,只能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得同时充当利益存在冲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禁止双方代理行为。
4.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
5.代理人负有向被代理人报告的义务
6.代理人负有对被代理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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