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和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
逾期交房的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交房的,催告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人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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