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继续经营可以采取的措施如下:
1、整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经债权人和投资者认可后独立解散;
2、公司继续存续会给公司股东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公司可向法院申请破产;
4、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组,振兴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解散原因是什么?
公司解散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解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解散的公司债权归谁
公司解散后债权属于股东。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存在债权的,可以由股东主张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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