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随时对申请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专利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后,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现有的技术参考资料和实质审查费用。一般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审查下列问题:
<1、申请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指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与公共利益。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无专利权领域
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5。同一发明创造是否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是否为第一申请人
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描述了发明的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
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基础,写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和写法是否符合要求。专利申请是否满足单一性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割,经实质审查是否明显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专利法上述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改或者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撤回申请。申请人改正或者陈述后,专利局仍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驳回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拒绝驳回申请,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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