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拘役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在看守所执行的。被拘役的犯罪嫌疑人,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就近执行,是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所设置的拘役所,也称看守所进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以放在当地的监狱进行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嫌疑人,剩余刑期不到一年的,都可以在看守所进行执行,但拘役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法院判了拘役是等通知吗?
会通知。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构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刑期短,是对犯罪分子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三种剥夺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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