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经侦大队一般并不是一立案就马上抓人的。立案和抓人是两个程序,也是两件事,立案是对案件而言,抓人是对嫌疑人而言。一般立案之前都会有些取证工作的,也就是说证据搜集的差不多了才会立案。立案的同时,针对案件嫌疑人也就可以向法院申请逮捕令或直接拘留传讯。
经侦大队可以异地抓人吗
经侦大队可以异地抓人。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的公安机关就需要及时无条件地进行配合,不可以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那么制作办案协作函件。对于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属于自己管辖的,需要及时转递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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