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要统一着装,因此要换掉自己原来的衣服。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后二十天是不是很严重
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分析,并不是拘留实际越严重。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全文3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