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
时间:2023-05-23 03:29:24 26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非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办?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根据《民法典》规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如果是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几种类型

土地使用权分为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类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必须遵守原出让合同有关规定使用土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其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原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的余期,而且可以依法进行再转让、出租和抵押。

三、土地使用权分为哪四种

土地使用权分一般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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