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贷双方而言,借据并没有严格规定的格式规范,然而借据通常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应明确记载出借人以及所涉及的货币种类;
其次,应详细填写借款金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大写金额还是小写金额都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容易导致不必要的纷争及争议;
接着就是说明借款的具体用途,这一点至关重要,尤其是针对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借款用途,如果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将款项用于非法目的却仍然提供借款支持,那么这样的债权将不予法律保护;
再者,我们需要关注利率问题,这里的利率与我们日常理解的利息有所不同,具体的法律规定表明,以百分比表示的利率分为计为年息和月息两种方式,并且约定的利率应当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上才受到法律的保护,若超过此范围,超出部分便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后是设定还款期限,这对于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最后,借款方的信息也必须准确无误地显示出来,即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名称必须与他们实际的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保持一致。
此外,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的参与,务必要求其在借据上签字确认,同时,需注明其身份属性,以便避免出现混淆而引发纠纷。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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