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天汽车追尾应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具体如下:
1、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
2、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3、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4、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
5、切勿移动受伤者,除非伤者面临危险如着火,有毒物体渗漏,因为移动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伤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则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确实懂得怎样护理伤者,不可给伤者喂任何食物或饮料;
6、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露,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如何预防汽车追尾事故的发生
1、不被病车跟随
如果有车况一看就较差的车跟在后面,则要加速远离它。因为许多病车的制动性能较差,当你紧急制动后,它常常会刹不住而撞上你车。
2、不跟随外地车
外地司机一般对新去的城市(报价图片
参数)道路不熟,行车速度慢且犹豫,有时为了寻找目的地,会临时停车问(微博)路,还有一些跑长途的司机疲劳驾驶,车开得忽快忽慢,忽左忽右,跟在后面很危险,稍有疏忽也会发生追尾。
3、不跟随串车
如果在快车道上行驶,应尽量避开跟串车,即几辆车跟得过紧,因快车道上行驶的车辆速度都很快,尤其是新司机难以把握平衡速度,保持安全车距,一旦前面的车采取紧急刹车,很容易出现连续追尾,三四辆车相撞的事故并不少见,特别是中间的车辆受到前后夹击,后果不堪设想。
4、不跟随大型货车
因为大型货车又宽又大,遮挡行车视线,既容易使后面的车随着它闯红灯,又得防止货物掉落而伤及自己和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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