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律明文规定,我国仅存在两种法定离婚途径,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因此,即使夫妻双方长时间分居,若未进行离婚登记手续或未经过法院的合法判决,均无法实现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通过诉讼途径提起离婚请求,且原因在于长期的情感矛盾导致分居生活长达四年之久,那么经法院调解无果后,可能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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