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被记满12分后,不能参加“学法减分”,只能参加“满分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才能消除记分。持有重庆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均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
超速扣12分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吗
一、超速扣12分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吗
1、超速扣12分不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是违法的行为。扣分必须要本人去并且需要携带这些证件驾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二、超速扣分标准是什么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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