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前屋后停车纠纷找谁处理?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如果要起诉的话,首先要拿出物业收取这么多停车费不合理的证据,光口头上说不合理是不可行的。
二、小区收停车费合理吗?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小区车位的纠纷,其实也分很多种情况,如果是小区的停车费,这个可以找物价局来进行举报,因为它涉及到财产相关,但如果是普通的纠纷,它就是一种民事上的纠纷,民事上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采取上诉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那么上诉肯定是找人民法院来进行上诉。
三、小区车位的产权到底属于谁?
一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
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小区停车位纠纷,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解决,由于停车位的性质不同,因此其权属也不相同,停车场在小区销售房屋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摊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该停车场归所有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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