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土地不能买卖
私有土地是指在土地承包给农户之前,以生产队为单位,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生产和管理,即生产队(也称集体)时。为解决农民吃菜问题,每户适当划分一部分土地种植蔬菜。这部分土地被称为“私人土地”,有些地方也被称为“菜园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私有土地的性质没有改变,直到现在仍然是私有土地。不包括在承包地内。国家对建设用地有严格限制,任何人不得乱占耕地。私有土地所有权纠纷的解决从本质上讲,私有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可以由个人使用。这一纠纷实际上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农村私有土地有其历史背景。现行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农村私有土地作了明确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还规定:“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可见,农村私有土地不同于宅基地和承包地,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区别在于私人土地不被政府承认,容易引发纠纷。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
我们提醒大家,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依法归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私有土地、私有山丘也属于集体所有,不能交易。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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