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凌晨,一大队漳州东警务区民警廖某某、赖某某执行大夜巡逻任务。2时许,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A线2329KM(厦门往漳州方向过海沧互通5公里紫泥分岔路口)时,发现路边一辆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民警通过喊话器示意其迅速驶离,结果该车没有反应。
民警立即下车查看情况,一看吓一跳,驾驶员放倒座椅,躺着呼呼大睡。民警敲车门将其叫醒,车窗摇下来的时候,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责令驾驶员下车,并用警车将其带往漳州北队部检测。经酒精呼气检测,该车驾驶员廖某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57毫克,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廖某称,晚上其喝完酒后驾车返回漳州,半路头晕得厉害,一直打瞌睡,想想再开下去太危险,于是就靠边停车。打算眯一会,清醒一点再赶路。
民警对廖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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