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口薄(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16岁以下免提交)
4.单位同意意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
5.因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原因的说明;
6.因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非德-宏籍还需提供:
1.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配偶、子女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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