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务院专利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四)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等。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专利法和该实施细节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一、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三个条件: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就是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相关规定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全文7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