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呈现他人作品的行为,显然侵犯了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以及保护其作品完整性的重要权益。
若侵权行为严重,侵权者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根据权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如未能准确计算出实际损失时,也可依照侵权者的非法获利作为赔偿依据。
然而,在做出赔偿时,必须将权利人为止损而花费的合法必要费用包含在内。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