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而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所以,小区绿地不算是公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而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小区绿地及停车位等因属于房屋配套设施,都不算是公摊面积。
因此,要想使用绿地,要不是个人所有的,首先就要先取得共同业主的同意,要是没有取得他们的同意,擅自使用的,那么就会变成擅自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我国大多数人都会考虑在外面买房,但通常有人搞不明白绿地的所有权,所以,才会认为是公摊面积。因此,要是有人在绿地上活动涉及利益的,建议可以先咨询下律师,绿地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是说属于共同业主的,但被擅自使用了,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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