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关看守所后一般在十二小时内提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般在审理案件没有完全结束之前随时都可能提审,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次数限制;
但是不能连续提审即在看守所提审时应当在正常作息时间内进行,到工作时间以外就得停止。除非极特殊情况才能在周末或者下班时间提审。
一、延长传唤至24小时法条
延长传唤至24小时法条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则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拘传的时间怎么算
拘传的时间的计算是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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