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根本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嘛,就跟我们小时候考了一次不及格就会在成绩单上留下痕迹一样的道理,有过坐牢经历的人也是在类似的信息库里面留下他们曾经犯下的错。这个所谓的案底,其实就是你曾经犯过啥事的记号。法律上管它叫做犯罪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一旦有人被判过刑,那他在这个资料库里就有了一个标志性的痕迹,记录着他的犯过的错。这种印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无论是做了什么事,不管是小偷小摸,还是杀人放火,只要是经过警察操心处理完了,他们都会把这件事情当做是一个案件资料给保留下来。也就是说,要是你被罚过钱,蹲过监狱,那么你的名字就留在了那个信息库里面,永远的变成了一个有过案底的人。但有时候呢,有些事儿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某人以前犯过罪,不过后来那个错误惩罚撤销了;还有些人的错误曾经被依法处理掉。这样的话,如果当事人能满足所有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就有权向警察局申请开具自己无罪的证明哦!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全文5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