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使用他人银行账户领取您的薪资待遇。

根据我司既定规定,员工的薪资发放环节将严格依据其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资料进行运作。
因此,若薪资支付与入职员工的身份信息不符,不仅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纷争,还可能面临社会保险机构、劳动监管部门的严谨审查乃至问责,有可能遭遇严厉的惩戒措施。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
(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