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执行没有钱还款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财产后,可以请求恢复执行。法院判决执行期限是两年,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一、法院判决执行没有钱还款怎么办
法院判决执行没有钱还款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法院判决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院判决执行期限是2年,执行结束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超过6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3.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n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n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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