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可以告父母。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是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父母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裁判,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基本生活。
父母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父母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顾生而不养怎么拒绝赡养人
生而不养不可以拒绝赡养。这不是可以拒绝赡养的法定情形。
可以不赡养父母的情形有: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全文6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