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湖滨北路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女士报警电话,称自己的房子被二房东倒手出租,目前自己要收房,可房子住户坚决不肯搬出。
19日上午,市民张女士来到位于二棉宿舍的老房子,准备收回出租房,改为出售二手房。我与房子租客郑女士一家的合同时间是8月初至10月底,眼看时间快到了,我过去一是提个醒,二是看看房屋有没有损坏。张女士说。可是敲开门,却是另一家人在房间里,他们也不认识我,问我找谁,我这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被转租了。
张女士解释说,自己是这套房子的房东,并询问对方是如何租到这套房子的。原来,郑女士在租下房子一个月后,就在原本租金每月700元的基础上,以每月900元的价格将房子转租出去了,而且租期为3个月,收房时间在11月底。这令张女士十分气愤:她怎么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提价转租,而且还将租期延后一个月,这是在我们的合约里明确禁止的,她已经违反了租房合约。
气愤下,张女士决定找来郑女士理论清楚。接到张女士的电话,郑女士也很快赶了过来,表示自己并不是为了赚取中间200元租金,才将房子出租,而是出于工作需要,自己已经在其他地方租到房子,遂将房子转手租给他人,这也是为了不损失房租。如果你觉得实在不合适,我可以将多收的房租退给你。郑女士做出了让步。你已经租出去两个月了,这些损失可以不计较,但是我现在急需售房,你多收的租金可以不要,请你们现在马上腾出房子。张女士表示。两方为房屋转租争执不下,可腾出房子的要求,令现在的租客鲍先生着实为难:我在这里面什么事都不知道,只是交了房租住房子,现在突然要搬走,根本没有去处。
赶到现场的民警认为,郑女士私自转租房屋的确存在不妥之处,但张女士要求立刻腾出房子,也有些强人所难。最终,经过反复协商,大家达成一致,决定郑女士将多收房租转交张女士,张女士宽限鲍先生租房日期至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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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能否转租房屋取决于租房合同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山东九州兴律师事务所张宝峰律师,据他介绍,房客是否有权利转租房屋,主要取决于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是否包括转租约定。
并不是一定不能转租。在房东同意房客转租、合租的情况下,房客有权作为二房东以任何价格再出租。张宝峰解释说。但是,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不能将房租转租、合租等,房客之后的转租行为就已经造成违约,该房客与其转租给的房客之间的任何约定,均没有法律效力,房东有权要求房客立刻停止转租行为,并可以起诉房客,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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