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双方收入均为个人所有,没有结婚,二人仅处于同居关系,对其中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承担。婚姻关系中,一方负债,若经另一方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或是借款用于日常生活,另一方对此债务应付连带清偿责任。在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同居关系中,无论同居双方关系如何,另一方都不可能成为一方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其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自己死后将财产赠与另一方。
一、丈夫欠债,哪些情况下妻子不用偿还
对于丈夫所欠债务,妻子是否要偿还,要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判断。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如果用于婚姻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但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对此没有偿还义务。
没有结婚证的,处理解除同居关系的办法如下:
1、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和购买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在此期间,双方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为双方的个人财产,是共同生产和生活形成的债权和债务。无论哪种关系,在同居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产,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产,应当根据双方同居时间、过错程度和经济状况;
2、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产,应当根据双方同居时间、对方过错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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