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刑法规定,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得到救济:
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限制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回或者退还赔偿。人民法院可以考虑追回和退还赔偿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追回或者退还赔偿后的损失。
如果发现自己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被非法集资欺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刑事调查措施逮捕嫌疑人,查获涉案资金和财产。一些人发现自己被非法集资欺骗,但持借据或贷款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保全。一般来说,法院不会接受此类案件,也可以在及时受理后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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