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中恶意注册商标的赔偿数额根据本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和方式确定:
1。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根据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而导致的商品销售额或侵权商品销售额的减少以及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赔偿金额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停止侵权所支付的赔偿金额,按照商标注册办法确定。所谓“合理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括权利人或委托代理人调查、获取侵权证据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赔偿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律师费用”
2。赔偿金额应根据“从侵权中获得的利益”确定,即当难以确定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实际损失时,可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收益”可以“按侵权商品销售额与商品单位利润的乘积计算”,“查不出商品单位利润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单位利润计算”。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金额。此外,在按照上述方式确定赔偿金额后,注册商标所有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应计入
3。赔偿金额应当按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确定,即当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时,应当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金额。此外,按照上述方式确定赔偿金额后,还应增加注册商标所有人为停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应由法院“参照债权人提供的债权和证据”确定,即为了确定赔偿金额,权利人尽力提供证据,与侵权有关的图书资料主要归侵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有关的图书资料;侵权人未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债权人的债权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金额。所谓参照,是指根据债权人提供的债权和证据,结合有关因素确定赔偿金额。第五,法院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定赔偿数额。即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取得的利益和注册商标使用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况判决赔偿300万元以下。“侵权情况”应包括“侵权的性质、持续时间和后果”等因素,以及“商标的声誉、商标许可费的金额、商标许可的类型、时间和范围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II。如何识别恶意注册商标
所谓的“恶意抢注”正是人们常用的称谓。根据现行《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行注册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因此,“恶意注册”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以不合理或非法的方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恶意抢占”的构成要件如下:
(I)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一种主观要件。“恶意抢占”申请人将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申请为自己的商标。这种行为本身就侵犯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就相当于以合法的方式进行盗窃。更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占”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后,他将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置权向注册人高价转让或许可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无法实现,他们将提起侵权诉讼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赔偿
真正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这一主观要件的确立?我们不可能深入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理解他们的主观愿望是否是为了不正当的利益。我们只能通过现象来分析他的本质。什么现象可以分析
首先,这取决于他在成功注册后是否自己使用,即在他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以及该产品是否与注册人的产品相同或相似;第二,是否将商标高价转让或许可给注册人;第三,是否直接指控注册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要求。通过这些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的注册商标主要不是为自己使用,甚至没有产品,然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索赔,我们可以准确判断其主观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不正当手段的行为要件。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者非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有关材料中虚假填写有关事项的。但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无法对申请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因此,对不当手段的认定只能在异议程序或注册人申请撤销商标的后续程序中进行,注册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采取了不当手段。什么是不恰当的意思。申请人利用与他人的关系
中小型企业是最有可能注册的目标。因为中小企业在向市场推出产品时,往往不先注册商标,然后再推出产品。更多情况下,他们只有在产品产生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利用与他人合作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最了解注册人的商标使用情况。一些人在合作期间秘密注册合作者的商标,而另一些人在合作结束后首先注册合作者的商标。商标侵权的常见行为是什么?(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二)销售侵权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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