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在立遗嘱人户籍地之外的地方做公证吗,答案是立遗嘱人只能在立遗嘱的所在地或者遗嘱行为的发生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根据《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公证只能在特定的公证处办理,而具有法定管辖权的公证处只有两种:第一,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比如:遗嘱人的户籍地。第二,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除上述两种公证机构外,其他公证处均无权办理遗嘱公证,因此在为遗嘱办理公证时,遗嘱人一定要谨慎选择适格的公证机构。
购房合同可以做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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