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案件中诉讼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为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但是,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只是代替肇事方向伤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约定,诉讼费不属于保险合同赔偿的范围。因此,诉讼费最终是由肇事方来承担的。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肇事方承担诉讼费的金额是多少?
不是原告预交的诉讼费全部都由肇事方承担。法律规定原告有权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赔偿金额完全由原告自行决定。但是,原告预交的诉讼费是根据这个请求赔偿金额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式和标准计算出来的。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则意味着被告全败,那么诉讼费就由被告全部承担。反之,如果法院只支持了部分诉讼请求,则意味着原告也有一部分败诉,那么根据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原告则要自行承担败诉部分对应的诉讼费。
由于伤者起诉时,已经考虑了事故责任的问题,所以负有事故责任的伤者不会存在败诉的问题。但是,如果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和标准过高,不能获得法院支持的部分,则还是属于败诉部分,应当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所以,我们要按照法律规定去计算赔偿金额,不要按照自己的想象随意提高诉讼请求金额,以免自己承担不支持部分的诉讼费。适当的就高请求是合理的,但偏离了法律规定的幅度,就没有意义。
一般来说,纠纷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无论是哪一方,只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后,当事人中的一方或者是双方就应当按照诉讼费的标准缴纳本案的诉讼费,而起诉或者是上诉的一方在起诉或者是上诉时就的先进行诉讼费的预交,在案件裁判结束后,才会确定具体由哪方当事人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若涉及到打官司,当诉讼时效期届满时,权利人丧失了实体请求权,即胜诉权,但程序请求权没有丧失,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提出要求提起讼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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