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茂名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核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登记》;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核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登记》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窗口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茂名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核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登记》;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核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登记》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全文9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