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集体户口主要分为单位集体户口和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如果父母一方持有的是正规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可以为小孩落户的。但是如果户口托管在人才中心,则一般上不能给小孩落户。其实,集体户口是否能为小孩落户,主要看单位是否愿意接受。
杭州单位集体户口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杭州市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公安派出所核准,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
1、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2、有居住在本单位集体宿舍且相互之间无家庭成员关系的职工;
3、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
4、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非本单位职工不得挂靠单位集体户。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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