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和车相撞责任是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机动车驾驶人员无论有无过错,只要对非机动车、行人造成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就应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若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但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应由机动车一方举证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
路边停车被电动车撞了该谁的责任
路边停车被电动车撞了,责任如下:
1、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是电动车的责任。
2、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是电动车的全责。
3、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承担20%的责任,电动车承担80%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6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