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邻居间的争执究竟是否达到了寻衅滋事罪的标准,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讨论和分析。
总体而言,若只是纯粹由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情引起的争吵或摩擦,那么一般而言是不足以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的。
然而,倘若在这个过程当中涉及了例如无端殴打他人、肆意骚扰、阻挠、谩骂、威胁他人,强行索取或掠夺他人物品,甚至任意破坏、占据公共或私人财产等严重违法行为,并且这些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那么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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