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如下:1、引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主体为参与交通活动的人;2、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起事故发生;3、行为人具有过错,或者属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4、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物品损坏等后果。
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赔快速理赔中的责任界定是怎样的
目前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在事故中没有发生人员伤亡,而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机动车辆的损失金额在两万元以下,事故当事人对基本事实以及事故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进行快速理赔。
在90%都是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的交通事故中,快速理赔简化了事故处理以及理赔程序。除了事故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范围,还需要未碰撞电、水、通讯、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双方车辆的手续也需要齐全。
在事故发生后,司机应该立即停车,若有条件最好树立警示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车辆轮胎位置,随后将车辆开至快速理赔点进行理赔处理。车主也应该第一时间记录对方车牌,以免对方半路溜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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