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
若夫妻均有意愿和平分手,必须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离婚协议,齐心协力前往拥有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正式申请。
其次,在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从婚姻登记处向相关申请人,即您们发放回执单起的30日之内,若任一方希望延迟或暂停离婚进程,都有权向已经同意接受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处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最后,从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再行算起,同样是在30天内向婚姻登记机关回函申请颁发离婚证。
在此期间,结婚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确属1,即可为您们颁发离婚证书。
其次,来到诉讼离婚的话题。
如果其中一方坚持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他/她可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该案以常规程序在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时,立案之日应起始于法官确认收案之日(通常为6个月以内),若有特殊原因需延长时间,需由法院院长批准,最多可延长至6个月;
若仍需延期,则须更高一级别的司法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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