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提取对买房有没有影响
假设仅限于以往曾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并未实际利用该项优惠进行房屋购置或者商业性贷款,在此种情况下,如若在无地产权背景的前提下购入房产并申请通过公积金贷款支持,便可依照首次购房者的权益获得相应的住房总额贷款。
然而,倘若您的配偶在购房时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尽管您个人的公积金提现行为并不涉及到公积金贷款的信贷额度,但由于整个家庭已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历史纪录,故此套房产便被视为第二处房地产置业,属于第二次住房贷款交易范畴,首付款数额相对应减少至六成。
基于以上两个具体事实情况来看,可以明确地了解到,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与单纯的公积金提现过程并无直接关联,换言之,要想依据首次购房者的权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必须满足条件为(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且无任何公积金贷款交易纪录。
然而,尽管公积金提现行为不会对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次数造成明显影响,但不可忽视的一点在于,向公积金贷款机构进行提现仍然会对借款金额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具体来说便是显著降低了可获得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
公积金提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1、向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提取对买房有没有影响”,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n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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