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增资权利如下:
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有权取得并保有公司分配的股利。
3、增资优先认缴权,是指在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时,股东将享有优先于他人认缴出资或者认购性的权利。
4、知情权,是指股东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1、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4、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7、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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