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要求归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条件。条件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对于结婚三年离婚的情况,彩礼钱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
如果当事人要求归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经过查明符合以下条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三年离婚后彩礼钱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彩礼能退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离婚的,彩礼不应当退。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并赔偿损失。因此,如果彩礼导致一方受到损失,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并赔偿损失。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婚姻关系或者离婚关系。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离婚的情况下,彩礼不应当退,但是如果彩礼导致一方受到损失,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并赔偿损失。
彩礼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话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要求归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符合特定条件,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然而,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离婚的情况下,彩礼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但如果彩礼导致一方受到损失,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并赔偿损失。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离婚的情况下,彩礼不应当退,但是如果彩礼导致一方受到损失,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并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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