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贪污罪能免除处罚的情况是: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能不能判缓刑
贪污罪能否判缓刑,根据以下规定判断:
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金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犯罪情节较轻,能够主动承认积极返还赃物,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00元以上,除投案自首或立动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3、国家工作人员贪污金额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减轻有期徒刑3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4、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返还赃物,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发挥关键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严格掌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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