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被判、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都会导致假释考验期限延长。
1.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被判。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假释期间发现其他罪未被判,会撤销假释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对于假释期间发现其他罪未被判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原判决、裁定对假释的罪犯决定执行刑罚时,如果发现假释期间罪犯还犯有其他罪,则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因此,假释期间发现其他罪未被判时,可能会导致假释被撤销,罪犯需要接受新罪刑罚的执行。但是,具体是否撤销假释,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假释被撤销并重新接受刑罚的执行。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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