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比较常见的抵押是不抵押汽车,也就是说在办理汽车抵押时,只需要向抵押机构提供相应的汽车证明,汽车正在安装中GPS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当然,如果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事故,也可以要求车险公司按照正常的理赔程序在哪里赔偿。另外,如果出售车辆的经销商明知是偷车抢车,却故意隐瞒涉案信息,将车辆作为正常车辆出售,则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退还车辆,并按购买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如果经销商如果不知道车辆属于盗抢车,就无法达到购车的目的,汽车经销商也应该退还购车款。若购车者在知道该抵押车是盗抢车辆的前提下,便宜购买,则可能涉嫌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除此之外,有一些抵押机构会要求押车,车主不再拥有车子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被盗车主可以追究抵押机构的责任。
抵押车被盗警察不立案怎么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此违法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一、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控告;二、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控告;三、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进行举报、控告。
在取得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控告人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司法实践中,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公安机关及侦查部门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2、能够提供的案件证据(包括:书证、视听资料、实物照片等均可);
3、书面材料:
(1)写明被害人姓名、住址、自然情况(2)案发的时间、地点、嫌疑人的行为及危害结果(3)提出人知道的事实经过、证据情况及有无其他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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