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宁区陶吴镇的江小姐与来自安徽的孙先生先上船后补票遇到尴尬。儿子上学要报户口,因为我们没领过准生证,计生办非要罚我们5万块,我想不通。孙先生昨日致电晨报法援热线时,感到很委屈,生儿子时,老婆23岁,我31岁,符合晚育年龄标准。
尴尬的罚单
儿子上户口补证要5万
结婚后,孙先生和江小姐首先想到要给儿子办个户口。没户口,小孩就不能就近上学读书。就在孙先生夫妇带着儿子去派出所上户口时,被告知他们的儿子要上户口,必须有计划生育办公室开的准生证。
我们没有准生证,怎么办?孙先生夫妇问。那就到计生办开个证明,证明儿子是合法生下来的。得到了派出所户籍警官的指点,孙先生夫妇来到江宁区陶吴镇计生办。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我们的小孩生下来,没有证,是违法的。我们是非法同居,按规定要罚款5万。缴完罚款,小孩才能开证明办户口上学。孙先生不解地说,我搞不懂了?我们不是领了证了吗?又没有多生,怎么违法了?
孙先生讲,为了给儿子办户口上学,他向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讲述了儿子出生的全部经过,希望能通融一下。我向计生办的人解释:要不是老丈人当初反对我们在一起,逼我掏彩礼,我们早就结婚了。也不会等到孩子5岁了才领证。但他们工作人员都不听,坚持要我缴罚款。
计生办解释
非婚生育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只要孩子出生前一天,父母领证就不算非婚生育。但孩子已经出生了,再领证就算非婚生育,按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即受到罚款处理。昨日下午,南京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这样表示,2002年12月1日前出生的非婚生育孩子,按旧的江苏省计生条例规定罚款,即父母双方罚款数额为孩子出生当年南京市人均年收入的总和,父母双方都要罚。2002年12月1日后出生的非婚生育孩子,按新条例罚款,为男女双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至2倍。此外,父母双方在非婚生育前有过婚史或有过孩子,还要另加罚款数额。
南京市计生办表示。南京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相应证件,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
无奈的现象
非婚生育悄然增加
随着年轻一代的婚姻观念变化,非婚生育现象越来越多,而且以高学历者为主。中国离婚网南京站站长、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耿仁文律师表示,他接触的一些非婚生育案例中,才子佳人型占有相当的比例。男的对事业很投入,由于种种原因,不想过早被婚姻束缚;女的也有自己的工作,除了年轻貌美,还很有主见,喜爱孩子,就勇敢地生下来。
耿律师表示,非婚生育这部分人有一个较普遍的共性:就是受教育程度比较高,有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有稳定和可观的收入。
律师认识
罚款没有直接法律依据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耿仁文律师表示,非婚生育由于没有准生证明,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找不到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直接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为我国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基本法,其中只规定了夫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没有对非婚生育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罚款没有直接法律依据。
耿律师认为,生育权是每个妇女的基本权利,只是不能超生。
如果一位妇女找不到满意的婚姻伴侣,她不应该就因此失去了要孩子的权利。你不能强迫一个人去结婚吧。耿律师说,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如果有人决定终身不结婚,按照过去的法律,她们就被剥夺了生育权。这是不公平的,法律应该尊重社会现实的发展,应该负责任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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