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要参考的因素很多,比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补偿金额最好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这样就不会有问题了赔偿纠纷。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苗木补偿费组成。二是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
拆迁人员接到征地批文后,应先到派出所、房管所复印征地范围内的常住居民以及所有房地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核对大量资料把它们放在家里。
2。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挨家挨户走访所有被拆迁人,进行全面宣传和联系,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意愿。3。
根据调查核实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步骤和形式。4。申请拆迁。
拆迁人应当持国家有关批准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并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5。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签发,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以公告或者其他形式公告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同时,要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
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安置补偿的规定,自愿、有偿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赔偿方式和金额、安置面积和地点、安置过渡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双方同意的,可以送主管机关备案,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被拆迁人应当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及时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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