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从交货日期算起。”至于保修期长短,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住宅质量保修制度实施条例》和《商品住宅用户手册》规定:“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证期限为: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合理的服务。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寿命;(注:可达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漏,5年;
C,采暖、制冷系统,2个采暖、制冷周期;
D,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2个采暖、制冷周期年;
e,其他工程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保修期后我们该怎么办?
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时,保修期已经过了。一般来说,卖方对产品的保修期只有一两年。一两年后,产品可能会因使用而出现质量问题。此时,卖方可能不再保证产品。不过,对于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不应分心。他们应该分清情况以便处理。因开发商故意拖延,或因重复修缮造成逾期的,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买受人有权追查。只有买方才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备日后证明。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到开发商,要求他们以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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