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逝世后,如果遗产现已承继结束,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宅应视为个人产业,购买时所享用的已逝世爱人的工龄优惠仅归于一种方针性补助,而非产业或产业权益;夫妻一方逝世后,如果遗产没有分配,购房款如果是夫妻两边的一同积储,所购房子应视为夫妻一同产业。(二)如果是爱人一方的个人所得,所购房子应视为个人产业,婚前房产,归于婚前个人产业,成婚后意外去逝,有遗言的,按有用遗言承继,无遗言的,按法定承继,由爱人、爸爸妈妈、子女承继:1、爱人、子女、爸爸妈妈。2、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承继开端后,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承继。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3、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未到劳动方可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
一、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
另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孙子有继承权么 孙子是否有继承权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孙子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生活靠被继承人抚养,可以酌情给予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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