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借条和欠条?它们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7-11 11:42:18 1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不同,形成的原因也不同。借款主要是借款,欠款可能是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造成的。

如果贷款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开始计算。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还款期限约定的,从还款期满开始计算。借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诉讼时效自欠款形成之日起计算,约定还款期限自还款期满之日起计算。

借条和欠条区别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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