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1日举行的福建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次合作会商会议上,双方通过会商,共同决定将2月21日确定为福建省知识产权日。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知识产权日。
21日,也是福建知识产权工作最具重要意义的一天--福建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福州举行第三次合作会商会议,并签署会商备忘录。双方将共同推动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新拓展,以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为契机,促进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福州首次向台湾居民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此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首次对台湾开放,创造了两岸知识产权合作互通的新契机,构建了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重要通道。这也是闽台专利事业先行先试的具体体现,标志着福建推动并深化闽台知识产权事务合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从会上获悉,2011年全省年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3万件,专利授权量首次突破2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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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福建建立部省合作会商制度以来,福建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深化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在新起点上推动福建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发展。
此次福建率先在全国设立省级知识产权日,将大大增强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更加有效促进福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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