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其中包括患者方的原因导致延误诊疗、无过错输血感染、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等。
医疗意外的表现形式包括以下几种:由于患者方的原因导致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的;由于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以及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导致的医疗意外等。
医 疗 意 外 的 定 义 是 什 么 ?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意外的认定原则是以患者死亡或者残疾为后果,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为前提。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其执业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得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得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医疗意外的过错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致使患者遭受人身损害;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致使患者遭受人身损害并导致严重后果;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致使患者遭受人身损害并导致严重后果,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积极抢救未能避免患者死亡或者残疾。
综上所述,医疗意外的定义是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意外是一种严重的人身损害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避免患者人身损害的发生。对于医疗意外的认定原则和过错,需要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得违反规范导致患者遭受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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